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,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、组织协调机构、具体执行机构、督促检查机构,承担了解情况、掌握政策、协调关系、安排人事、增进共识、加强团结等职责,主要是:
(一)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拟订统一战线工作政策和规划,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。
(二)统筹协调指导统一战线工作,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。
(三)负责发现、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,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。
(四)联系民主党派,牵头协调本校无党派人士工作,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,支持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。
(五)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。掌握和了解党外知识分子队伍状况,分层次、有重点地做好有高级职称特别是有较高学术地位、有较大社会影响、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。
(六)统筹协调民族工作,协同地方民族工作部门依法管理校内民族事务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,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。
(七)统一管理宗教工作,协同地方宗教工作部门依法管理校内宗教事务。加强对信教师生的爱国主义教育,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宗教势力的渗透,坚决取缔非法宗教。
(八)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本校港澳统一战线工作,开展对台统一战线工作。协助校党委、校行政落实有关政策,做好港澳和台胞(属)统战工作。
(九)统一领导本校海外统一战线工作,统一管理侨务工作,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。协助校党委、校行政做好归侨(侨眷、侨胞)和海外统战工作。
(十)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。
(十一)指导学校二级党组织统一战线工作,协助管理二级党组织统战委员;加强同政协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;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团体管理工作。
(十二)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动员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开展爱岗敬业、建言献策活动,发挥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在教学、科研、育人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。
(十三)开展新时期统战理论和政策的研究,建立完善校内统战工作网络、宣传信息网络。
(十四)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(初审/龙清香 终审/向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