统战部
 本站首页 | 机构设置 | 校园统战 | 民主党派 | 民族宗教 | 统战人物 | 海外联谊 | 文档下载 
 
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>>民族宗教>>正文
 
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》的决定
2019-11-05 10:13  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

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》的决定

(2010年11月29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9号公布 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)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(国发〔2004〕16号)的规定,“外国人到中国宗教院校留学备案”已改变管理方式,不再作为行政审批,由宗教团体自律管理。国家宗教事务局决定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》作如下修改:

第十四条修改为“外国人到中国宗教院校留学,须符合《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并经全国性宗教社会团体同意”。

本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,重新公布。

上一条:宗教事务条例
下一条: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
关闭窗口
 
· 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2021/03/30
· 省民宗委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... 2020/06/24
· 【权威发布】《宗教团体管理... 2020/01/02
· 宗教事务条例 2019/11/05
·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修订《中... 2019/11/05
· 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... 2019/10/15
· 治理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工... 2018/05/25
-更多-

主办单位:湖南理工学院党委统战部
地址: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  邮编:414006